【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 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推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参照《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可作微调,或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能力自行拟定题目。鼓励针对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 题”三类,专项分为专项重点和专项一般两类。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托育专项、学前融合教育专项。最终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省内幼儿园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教师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能够实质性地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3.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须具有承担并完成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
(二)其他限定条件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2.已获得2025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学前教育专项立项的负责人,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至多两项本年度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3.凡主持的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须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7.课题组成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多于10人。
四、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校内不限项,学校限2项。
五、申报程序
校内申报。9月5日前,交纸质版《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网络填报。经推荐的申报对象登录“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xqjyzx.sdei.edu.cn/xqjyktshbs/login/1ogin_toIndex,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网络填报。
六、申报时间
(一)9月7日—9月8日,向各市、高等学校分配“课题管理平台”课题申报账号和密码。
(二)9月12日时前,经推荐的申报对象登录“课题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已获立项将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课题管理平台”上传《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为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网站www.sdspec.cn下载。
(四)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受理个人申报。课题申报、评审、结题等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执行。
联系人:刘凌云
联系电话:0538-67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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