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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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2018年度第一批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2018年07月17日 浏览量: 1054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老师:

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29号)的有关规定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对2018年度第一批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自2018716日起受理山东省2018年度第一批专利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受理范围

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201811日至630日授权的发明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本批结束后,下一批将不再受理630日之前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申请。

二、资助额度

(一)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二)PCT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4000元;

(三)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受理时间

2018716-810日。工作日期间均受理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要求

申报资助资金需提报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非职务发明需准确填写申请人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并签字;职务发明需确保单位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填写正确,并在账号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2.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3.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授权通知书不予受理;

4.PCT申请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

5.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6.如专利权人有两个以上,则需提供所有专利权人签署(盖章)的知情同意证明(见附件)。

以上材料除申报表外均为复印件,各县市区应将申报材料初审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泰安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张喆王诚

联系电话:6998326     

   箱:tazsghk@126.com

   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7013

                                                泰安市知识产权                                      2018712

  

附件: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2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申请知情同意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