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全面达到国家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学校拟于近期召开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工作座谈会。
请各牵头部门、硕建点依托的二级学院总结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并对照《泰山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建设实施方案》(泰院政发〔2019〕9号),找差距,制订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形成文字材料,并做好会议发言准备。
相关材料请于12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wangxudong@tsu.edu.cn。
座谈会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泰院政发〔2019〕9号 (硕士学位实施方案).pdf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