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33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信息管理账号  发布时间:2019-08-26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部门:

泰安市第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已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泰办发〔2017〕70号)要求及相关财务规定,就奖金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金将由市社科联负责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并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将税后金额拨付至获奖者银行账户。

2、获奖者为独立作者的,请提供作者的泰安银行账户信息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有两名作者的,请提供第一作者的泰安银行账户信息及两名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有三名作者及以上的,请提供第一作者的泰安银行账户信息,以及至少三名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请获奖人员务必将银行账户统计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电子版)和身份证复印件,于2019年8月28日9:00---11:00报送科研处A507室。

联系人:牛芳   联系电话:6715610

电子邮箱:fangn2008@163.com

附件:1、泰安市获奖人员银行账户信息统计表.doc

      2、我校获泰安市三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名单.docx

                                       科研处成果科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