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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文物研究重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5年08月04日 浏览量: 10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相关要求和全国文物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关于加强山东省文物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中文物保护利用的科研任务,推动山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文物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

、研究方向

1.文物科技协同创新研究

2.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长城文化等文化遗产研究

3.海岱地区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考古学研究

4.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研究

5.工程建设中的考古与文物保护研究

6.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

7.文物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研究

8.博物馆展陈与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9.水下考古研究

10.山东革命文物活化利用模式研究

11.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相关问题研究

12.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交流研究

13.文物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14.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研究

15.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课题要围绕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重点任务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条件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 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 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无推荐人取消申报资格);

4.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牵头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已承担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申报;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

5.申报人须通过本单位推荐申报;

6.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也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7.申报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

立项数量

40项左右。

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设计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 (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鼓励所在单位予以经费支持。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权。

五、其他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并2025年8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申报单位+申报人+山东文物研究重点课题)。

联 系 人:马建菊

联系电话:18678785536

    箱:majianju@tsu.edu.cn

 

 

                                                                        科研处(合作发展处、产教融合服务办公室)

                                                                     2025年84

 

附件:

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文物研究重点课题申报书.docx

2.2025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文物研究重点课题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