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文物研究重点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相关要求和全国文物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关于加强山东省文物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中文物保护利用的科研任务,推动山东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文物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方向
1.文物科技协同创新研究
2.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长城文化等文化遗产研究
3.海岱地区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考古学研究
4.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研究
5.工程建设中的考古与文物保护研究
6.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研究
7.文物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研究
8.博物馆展陈与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9.水下考古研究
10.山东革命文物活化利用模式研究
11.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相关问题研究
12.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交流研究
13.文物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14.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研究
15.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课题要围绕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重点任务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条件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 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 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无推荐人取消申报资格);
4.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牵头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已承担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申报;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
5.申报人须通过本单位推荐申报;
6.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也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7.申报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二)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
(三)立项数量
40项左右。
四、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设计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 (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鼓励所在单位予以经费支持。
4.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成果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权。
五、其他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并于2025年8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申报单位+申报人+山东文物研究重点课题)。
联 系 人:马建菊
联系电话:18678785536
科研处(合作发展处、产教融合服务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附件:
2.2025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文物研究重点课题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