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25年度泰山文化研究开放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度泰山文化研究开放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根据省、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度泰山文化研究开放课题中的重点资助课题、研究资助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结项标准
重点资助课题结项,须符合以下第1项及第2项至第4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研究资助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项,须符合第1项要求。
1.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正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全文查重率不超过20%;
2.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正式报刊上,发表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的论文;
3.研究成果获市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内容须与课题紧密相关;
4.提交会议报告1篇及以上,参加区域性学术交流活动,助力泰山文化传播与推广。
三、提报材料
重点资助课题结项,须提供以下第1项及第2项材料;研究资助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项,须提供第1项材料。
1.《2025年度泰山文化研究开放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各一式4 份,查重报告2份;
2.发表论文复印件、或领导肯定性批示复印件、或参加学术研讨会议的相关资料复印件2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9月8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四、组织实施
1.本次结项鉴定工作,由泰安市泰山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组织,将聘请省内外专家按照重点资助课题、研究资助课题和一般课题等类别,分别进行结项鉴定;
2.结项鉴定工作完成后,由专家择优遴选优秀课题,编辑出版泰山文化研究系列成果;
3.重点资助课题剩余资助经费及研究资助课题经费,将在结项后统一拨付。
五、有关说明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须于7月15日前,填写《2025年度泰山文化研究开放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并报送科研处。未参加本年度结项鉴定且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放弃结项资格;
联系人:刘凌云
联系电话:0538—6715610
通讯地址:办公楼A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