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依据《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43号),现启动2025年度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组织领导
各单位须成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审核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拟出版学术著作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意识形态、学术价值、内容质量、出版规范和伦理要求,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违背学术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资助范围及力度
资助的著作必须是泰山学院为第一单位、学校在职教职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合作完成的,符合出版基金资助要求。申请者每次只能申请一部著作,并由所在单位推荐。
每部著作的资助金额,依据著作的学术水平、学术价值、著作类别等确定,上限为10万元,优先支持助力应用型大学建设的著作,加大对理工科的资助力度。
3.申报流程
申请者须填写《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持书稿或书稿复印件及出版合同,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汇总填写《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开填写),若有多项申报,请按推荐排名依次填写。
4.材料提交
纸质版:《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汇总表》、《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书稿或书稿复印件、出版合同各一份;
电子版:相应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wangqun@tsu.edu.cn(自然科学类)、majianju@tsu.edu.cn(人文社科类)。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12月22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5.申报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王群 6712028 办公楼A509
人文社科类:马建菊 6715610 办公楼A512
附件:
1.《泰山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4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