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项】关于开展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2025年第二批集中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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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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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2025年第二批集中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含)前立项的且符合结项要求的人文课题均可参与本批次结项鉴定。2023年(含)前立项的所有课题均需在2025年度结项完毕,请有关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凡未能及时于本年度结项的课题,将予以终止或撤项处理。
1.课题负责人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书》(附件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附件2)(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审核盖章,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实名一式4份)。
2.研究成果:文章类,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实名4份;著作类,需提交原件1份;批示类,需提交原件或相关证明件1份,复印件实名4份。
3.内容简要:8000字以内,实名一式4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请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及退件需求。来件请标注“2025年度第二批结项材料”字样。结项具体要求请参见省社科联官网《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线下结项要求》。
请各单位梳理符合结项条件的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应结尽结,并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18日(周一)上午8:30-12:00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办公楼A512房间,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刘凌云
联系电话:0538-6715610、15264357981
邮 箱:liulingyun@t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