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积极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国家战略和省委部署、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深入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着力推出一批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四类,研究时限为一年,结项时间为次年2-3月份。
对立项重大课题和部分重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专项课题为自筹资金或由委托方给予资助。
我校申报限额为30项。
三、相关要求
1、参考选题所列条目,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择相关题目或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专项课题为联合研究项目,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专题研究,由市社科联与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立项、结项。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重大、重点课题组负责人,须实际参与研究,否则,一经发现,降为一般课题。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2021年度课题未通过鉴定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提报材料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泰安市社会科学立项申请活页》一式2份;由各单位汇总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ping@tsu.edu.cn。
2、申报日期:4月12日(周二)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