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申报

2018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公告

2018年03月16日 浏览量: 1663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推动我市社会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重点,积极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时效性研究,努力多出成果,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对立项重大课题和部分重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后期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

本着控制总量、讲求质量的原则,由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立项。

我校申报限额25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按照参考选题(见附件)所列命题申报,主要围绕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其他课题可从参考选题中选取,也可参考所列选研究方向和领域课题组自拟题目申报。鼓励各社科类社团和驻泰高校间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为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为深厚的前期研究积累。申报重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重大课题经专家评选后,对课题组应用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立项。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泰安市社会科学立项申请活页》一式1份,由各单位汇总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科研处计划科。

电子版材料只发送汇总表即可

学校初评后,推荐上报人员再按照后续通知继续提报材料。

4、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未通过鉴定结项的2017年度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326日(周一)上午11: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9

邮  wanping@tsu.edu.cn




附件: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 

参考选题.doc 

申请书.doc

活页.doc

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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