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推动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份
二、组织实施
1、重大和重点课题
由课题申报单位统一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并负责汇总相关资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6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根据各单位申请情况,市社科联统筹安排,分别聘请有关社科理论专家担任评委,择时召开鉴定会议,及时关注科研处网站通知。
2、一般课题
请各有关老师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鉴定结项,并将课题研究报告2份、成果要报2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4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鉴定会议情况2份等纸质材料(含电子版)于2018年1月10日报送科研处A5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fangn2008@163.com。我校整理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联。《结项鉴定申请书》须填写“课题鉴定专家意见”一栏。
3、延期申请
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须经科研处计划科同意,并于12月26日前向科研处计划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对超出申报课题完成时限又未申请延期者,将视为放弃结项,自动撤销课题立项。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课题结项工作。
2、凡2017年度社会科学课题未结项的,一律不得申请下年度市社科联课题。
3、课题鉴定结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对鉴定结项的重大和优秀重点课题,市社科联将按有关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助。所有鉴定结项的课题由市社科联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电话:6715610
邮箱:fangn2008@163.com
泰山学院科研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