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泰社科联字[2014]18号)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全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推动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20日――2017年3月20日。
二、鉴定方法
1、重大和重点课题
自12月1日开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课题结项申请,由所在单位科研负责人汇总相关资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6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信箱。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申请结题时间,市社科联统筹安排,分别聘请有关社科专家组成课题鉴定委员会,择时召开鉴定会议。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2、一般课题
2017年3月10日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鉴定结项,并将课题研究报告2份、成果要报2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3份、鉴定工作情况汇报等资料(含电子版)报送我校科研处。《结项鉴定申请书》须完整填写至“课题鉴定专家意见”一栏。
3、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结项的,也须于12月10日前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对超出申报课题完成时限又未申请延期者,将视为放弃结项,自动撤销课题立项。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周密进行安排,认真组织好课题结项工作。
2、凡2016年度社会科学课题未结项的,一律不得申请下年度市社科联课题。
3、课题鉴定结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对鉴定结项的重大和优秀重点课题,市社科联将按有关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助。所有鉴定结项的课题由市社科联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 人:牛芳 ;联系电话:6715610
电子邮箱:fangn2008@163.com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1.课题成果要报格式和要求.doc
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doc
3.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doc
4.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