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2011年,我校确定公布了第三批优势学科培养对象,现三年建设期已满。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工作,根据《泰山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泰院政发�2010�20号)和《泰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2�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第三批优势学科培养对象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分析化学(化工化学学院)
环境演变与区域协调发展(旅游学院)
世界史(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应用数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中国古代文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遗传学(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与工程学院)
二、考核验收内容
1.学科总体建设水平
2.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情况
3.教学与人才培养情况
4.科学研究情况
5.条件建设情况
6.支撑条件与学术交流情况
三、考核验收程序
期满考核验收采用单位自查和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第二阶段为专家组审查。具体安排为:
1.自查
各单位认真填写《泰山学院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三年建设期满考核表》,并对照《泰山学院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三年建设期满考核指标量化表》进行自查。2014年12月10日前向学校科研处重点建设和科技服务科(办公楼5010房间),提交《泰山学院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三年建设期满考核表》和《泰山学院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三年建设期满考核指标量化表》一式六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uwushehui@126.com。
2.专家组审查
12月下旬,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泰山学院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三年建设期满考核表》、实地考察等方式,按照《泰山学院优势学科培养对象三年建设期满考核指标量化表》,对各学科培养对象进行量化打分。
四、考核验收结果
在专家组对各个学科量化打分的基础上,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确定考核验收结果。
1.对在学科建设中已完成建设目标,建设成效明显的学科,确定验收等级为优秀,优先推荐参加校级重点学科的评审;
2.对已基本完成建设目标,有一定建设成效的学科,确定验收等级为合格,允许参加校级重点学科的评审;
3.对未完成建设目标,建设成效不大的学科,确定验收等级为不合格,取消参加校级重点学科的评审。
联系人:高廷东,联系电话:671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