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做好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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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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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集中组织2017年以来应结题未结题的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要求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在泰安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的结题流程。(提交结题相关材料)
2、提交结题材料。二级单位集中收取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科研处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结题材料(PDF格式)。
3、由我校组织专家,对本次结题项目材料进行集中评议,验收合格后,报送至泰安市科技局。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结题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① 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
② 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注: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三、时间要求
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0年8月5日下午16点前,将纸质结题材料按要求:(结题成果一式二份纸质材料、泰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A507房间,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PDF格式)。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715610 联系人:石志帅
电子邮箱:3082938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