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信息管理账号  发布时间:2026-08-13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激发创新自信,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6〕1号)有关部署安排,市科协联合相关市直单位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创新赢得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6年8至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解读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科技强市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聚焦全市实施新型工业化“头号工程”,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科普方式,丰富新质生产力科普场景,加强科技研究成果科普,引导公众及时认识、理解、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我国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展现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夯实科技基础支撑、努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生动实践。深入挖掘及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整体发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数字素养、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活动

2026年泰安市“全国科普月”活动立足守正创新、开放协同、服务基层、普惠群众,着力落实好中国科协、省科协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好泰安市主场活动、县市区主场活动、系列联合行动等,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

(一)系列主场活动。举办泰安市主场活动及县域主场活动。集成各主办单位、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等优势资源,汇聚全市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科普爱好者等群体优质创意,集中展示科普阵地队伍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科普创作大赛等实施成效,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地域性、创新性、群众性的活动样板,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科技工作者、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的科普活动热潮。各级各类科普项目单位要结合属地科协工作部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高质量、品牌化、多样化的科普活动。

(二)联合主办单位特色活动。联合主办单位加强系统动员,聚焦数字素养提升、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相关领域、特定主题,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健康科普专家走基层、职业技能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安全应急科普知识集中宣讲、“银龄行动”志愿服务、消防宣传“五进”等专项科普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增进公众对行业科技的理解和认识。

(三)科普报告话前沿专项行动。动员科技工作者、行业专家,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大学生,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开展科技交流沙龙、前沿科学讲堂等活动,聚焦基础研究和新质生产力,解读新技术、新成果,共话科技和产业发展未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四)星火科普阵地探未来专项行动。推进全市“星火科普”科普资源汇聚平台建设,策划开展“科技馆+”泰安科普欢乐游活动等系列活动。动员全市科技场馆、科普展馆、博物馆、文化场所、公共场所等各类科普阵地,开展打卡、探馆、研学等各类特色科普活动,依托独特科普资源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鼓励动员全市企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小院等,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展示科技创新的实践和成果。

(五)青少年科学教育专项行动。整合青少年科学教育资源,依托“百名专家进百校”“科普报告百校行”“科普欢乐游”、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流动科技馆巡展等,广泛开展科普研学、科普报告、科技讲座、开学第一课、科学实验秀、校园科技节等科技服务,推动校外科普资源与校园课程建设双向融合,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

(六)科学文化进基层专项行动。广泛动员学会、驻泰高校、职业院校、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科技科普志愿服务队伍等各类科普主体,开展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用好线上线下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科普展览、讲堂、培训、演出、科普市集、科普阅读、科幻电影展映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

(七)全民参与创科普专项行动。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优秀网络科普作品创作、征集和展示活动,动员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爱好者等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举办“第六届泰安市科普创作大赛”,遴选一批优秀科普资源,进一步丰富科普资源供给和科学传播内容。发布科普内容和相关活动时添加“#千万IP创科普#”话题标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全国科普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科协及所属组织要发挥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协调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开放协同,用好组织化、社会化、网络化手段,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活动的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全市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期间开展的科普活动,均可纳入全国科普月系列活动内容。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要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汇聚资源,普惠群众。各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基层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领域,突出群众性、参与性、互动性,打造科普新模式、新场景,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的科普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特别是各级各类科技馆、科普阵地、科普专家工作室、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单位等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优质科普资源下沉一线,更大范围地服务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宣传好科技工作者做科普的典型事迹,展示好科普活动的成效价值,提升公众参与度,营造浓厚氛围。活动宣传中,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星火科普”等专用标识(Logo),突出活动品牌。

六、有关事项

(一)做好活动线上登记、线下统计工作。8月10日起,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www.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发布重点活动信息,供公众了解参与。申报人填写《泰安市2026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于8月18日17:00前将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一并发送至邮箱wangqun@tsu.edu.cn。市科协将择优向中国科协进行推荐,扩大优质科普的联动传播和示范效应。

(二)做好活动总结。负责人须于9月20日前完成活动并提交总结(含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至科研处。市科协将会同联合主办单位,对组织动员有力、亮点特色突出、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反映好的活动,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推荐总结交流、展演宣传。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群

联系电话:15288912182

电子邮箱:wangqun@tsu.edu.cn

地址:办公楼A509

 

附件:

附件1.泰安市2026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doc

附件2.活动专用标识下载链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