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信息管理账号  发布时间:2025-06-05   动态浏览次数:12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数字强省建设,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着力表彰奖励近年来文化创新实践成果,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全省自2023年以来完成并实施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及已获得省级以上同类奖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三)表彰数量

全省共表彰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项目要求

(一)实践性。申报项目已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能为相关领域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创新性。申报项目须具备显著创新性,能够体现新的理念、方法、技术或模式,对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示范性。申报项目须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带动相关领域发展。

(四)合规性。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真实性。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要求

1.依据《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附件1)进行申报,不符合本评选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纸质版:项目申报表(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8份,报送至科研处A512。

电子版:包括申报表(附件2)、图片、视频等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视频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4-5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请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命名发送至1821352156@qq.com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省政府发文公布“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10万元。

人:刘凌云

联系电话:0538-6715610

电子邮箱:1821352156@qq.com


附件1 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方向.doc

附件2 第七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