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团队负责人:
根据《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在第三年进行期满考核,请团队带头人填写考核表及总结材料(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科研处。具体事项如下:
一、涉及范围
我校2018年立项建设的9支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二、具体要求
(一)创新团队在三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科研任务,考核为合格,对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创新团队,停发第三期资助经费。
(二)创新团队科研成果的认定:只有围绕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 3 人,含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创新团队取得的成果。
(三)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期项目成果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团队建设情况PPT汇报材料(时间10分钟左右,汇报时间另行通知)报至科研处;相关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xudong@tsu.edu.cn。
联系人:王绪东 6712160 办公楼A506房间
附件1: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期满考核表.doc
附件2: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自评报告.docx
附件3: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期项目成果统计表.xls
附件4: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方案.pdf
附件5: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