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相关科研表格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8-27   动态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泰山学院关于认真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采集工作的通知》(泰院政发�2012�77号文)的有关要求及责任分解情况,现将科研处负责的有关数据的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填数据表格内容须准确无误,并要有相应的支撑佐证材料,在评估专家进校后能够随时提供;
    二、数据填报的时间段为2011-2012学年(2011年度);
    三、文件格式请参照泰院政发�2012�77号文中附件4的相关要求;
    四、具体数据项内容严格按照《数据填报指南》说明和表格后备注进行统计;
    五、填报表格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后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5:00点前报科研处成果科(办公楼A5007),电子版发送至tsxyx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