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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5年度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2025年03月21日 浏览量: 163 次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论研究,推动新时代家庭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度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研究,要立足当前家庭实际需求,围绕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风涵养、儿童关爱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下所列选题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角度、方向和侧重点,选择相关题目或自行设计课题题目。研究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新时代家庭观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研究

4.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研究与探索

5.领导干部廉洁家风建设的相关研究

6.家庭教育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研究

(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关法律政策研究

7.《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的相关研究

8.《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研究

9.“双减”政策落地实施与家庭教育研究

10.积极生育政策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

11.全环境立德树人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

(三)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践研究

12.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研究与探索

1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家庭教育中的策略研究

14.涵盖全生命周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链条建设的研究

15.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体系研究

16.家庭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研究

17.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践研究

18.城乡社区(村)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及作用发挥的实践研究

19.“爱心妈妈”关爱中的家教指导服务的实践研究

2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教育对策分析

21.家庭亲子阅读对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践研究

22.新时代青年婚恋观和家庭观现状及对策研究

23.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拟定立项课题20个,我校限报3项,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研究时限为一年,结项时间为2026年2月。

三、评选步骤

申报工作由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委党校组织实施。

1.面向社会公开申报。课题申报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和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2.公正评选。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委党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审。主要考察课题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课题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

3.立项公布。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课题立项,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委党校共同公布立项通知。

四、结项方法

1.市妇联指定专人与研究课题负责人联络,掌握课题研究进度,不定期督导课题进度与质量,必要时要求课题组提供阶段性研究成果。

2.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结题申请,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

3.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委党校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验收,鉴定合格的课题准予结项,对提出修改意见要求的课题,应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成果使用

课题组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经同意发表的课题论文,应注明“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课题”字样及项目编号。经评审合格的课题成果,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委党校有权使用,使用时可对研究成果进行压缩、提炼和改编,必要时印制《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汇编》。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鼓励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立项课题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

2.课题由负责人和成员共同完成。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与组织工作,原则上课题主要负责人一次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优先考虑本地区合适人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立项申请书》《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立项申请活页》各四份;由各单位汇总填写《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4.凡2024年度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研究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5年度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课题。

5.课题立项、管理和成果推广等工作,参照《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马建菊  电话:6715610

电子邮箱:120103585@qq.com

办公地址:办公楼A512

 

 

附件:关于开展泰安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2025年).doc

 

                                            科研处(合作发展处、产教融合服务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