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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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4年05月24日 浏览量: 10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精神,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学校落地实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245月至6月集中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精神,重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重在抓好贯彻落实执行,重在遵纪明规守底线,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应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牢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把科研诚信建设与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学校将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小组,建立人才培养、科研学术、学生管理、基层党建等领域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在5-6月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活动形式如下:

1)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召开1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资料见附件1),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主动公开做好宣传。

2)各教学单位在支部、班级、教研室、科研团队开展科研诚信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3)组织全体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做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承诺书见附件2)。

(三)严查不端行为。各单位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要对20211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对新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按照程序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学校在作出学术不端认定和处理的基础上,还将按照责任人党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等不同身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对其作出处分处理或向有关方面提出处分处理的建议。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建设,开展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在本单位网站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及时发布最新工作要求和警示案例。建立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在各单位存档备查。

三、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024524日-2024620

2.工作对象

全体科研人员(全体教师及从事科研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构建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于2024620日前,将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小组名单、“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请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A51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503314628@qq.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曼

电话:6715610  15233996758

电子邮箱:503314628@qq.com

地址:办公楼A512

附件: 附件1.科研诚信相关学习文件.rar附件2.泰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doc附件3.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模板).doc附件4.“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