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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01日 浏览量: 670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实施

1、重大和重点课题课题

由课题申报单位统一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并负责汇总相关书面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5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均签字盖章。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所有申请鉴定结项的课题均需提供电子版材料,下同)

请各单位负责将相关材料于35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学校统一安排结项鉴定会议。

2、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结项鉴定,并将鉴定后的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2份、成果要报2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3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鉴定会议情况说明2份。特别注意的是,《结项鉴定申请书》填写单位意见并盖章(泰山学院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填写“课题鉴定专家意见”及专家签字市社科联将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课题质量。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将鉴定后的完整材料35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

3、社科新秀专项课题

按照重点课题的报送要求,由各单位负责将相关材料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35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

4、延期课题

未参加鉴定评审且申请延期的2022年度社科课题一并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

2023年度社科课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经申报单位同意,并于220日前将电子版书面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书面申请材料35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对未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且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放弃。

三、有关要求

1、各课题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课题结项鉴定工作。

2、凡2023年度社科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2024年度社科课题。

3、课题结项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所有结项课题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结项证书。

4、本通知及相关表格、成果要报格式要求等,请登录市社科联网站www.TASKL.gov.cn查询下载

地址:行政办公楼A512室   联系电话:6715610  18678785536

邮箱:120103585@qq.com

2023年度泰安市社科课题结项通知+附件(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