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泰安社科新秀”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联《关于实施“泰安社科新秀”培育工程的意见》(泰社科联字〔2021〕1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泰安社科新秀”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2.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含)以上学位。潜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理念和学术带动能力较强,是本单位、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或青年学术带头人,具有培养潜质。
3.具有良好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能够树立崇尚精品、严谨科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
4.学术造诣较深,研究成果较多。近年来,主持完成过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发表、出版、完成过3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
二、推荐方法
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泰安社科新秀”申报表》,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科研处汇总,向市社科联推荐报送,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确定入选人员。我校推荐数量限3人。
三、报送材料
1.《“泰安社科新秀”申报表》,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2份,word电子版发邮箱。2.职称资格或学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重要科研成果的相关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研究项目类:立项、结项的相关文件、协议书、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著作类:原件为正式出版物,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即可;论文类:原件为发表刊物,复印封面、目录、论文正文首页即可。相关原件材料,报送核实后即退回。
四、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办公楼A507室
联系电话:6715610
邮 箱:3082938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