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拟举办学术会议的通知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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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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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各院、部:
根据上级和《泰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6〕34号)文件要求,主办或承办全国性和地方性学术会议实行年度计划预报制度。各部门、单位如需2018年度在我校举办学术会议,请务必于2017年11月20日前填写《泰山学院举办学术会议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9室
附件:1.泰院政发〔2016〕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