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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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3年05月30日 浏览量: 39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应在大学生毕业前结题。为规范结题程序,提高结题质量和效率,结题时间定于6月15日前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统一时间集中结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由有关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项目结题验收小组(5~7人),明确组长、副组长,并负责组织项目汇报与评价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自定。
 
     2、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本院拟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验收小组名单(见附件2)于集中结题前2个工作日内提交科研处审核,纸质结题材料和评优材料(见附件3、4)于结题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科研处,相同版本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tsxykyc2007@163.com
 
     3、拟结题验收的项目须由主持人汇报,指导教师可进行现场辅助与指导。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提倡通过课件形式进行汇报,汇报结束后应回答验收组的提问。
 
     4、凡成果形式包含应用系统或软件的,应进行必要的系统或软件演示。
 
     5、对于本学院无法组织验收评审的非本专业学科项目,经科研处同意,可并入相近或相关学科一并进行,请有关二级学院事前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同时鼓励各二级学院之间加强合作,共同组织验收评审工作。
 
     6、未能按时结题者,其科研经费(包括指导教师经费)将停止支付。
 
     7、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由科研处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印制发放结题证书。
 
     8、预定结题时间不在本次集中结题时间范围内的项目,如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可提前至本次结题验收;如研究工作尚未完成,请抓紧时间进行研究并于本年底前完成,以便在本年底组织的集中结题期间进行验收结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贺玮
       联系电话:6715519
       Email :tsxykyc2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