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针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加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民生、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研究,突出面向和贴近决策、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高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创新型省份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补助项目。各类项目选题及申报要求见以下内容或附件1。
1、重大项目
重大公开招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不设限额。
(1)招标题目
①山东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对策研究
②山东金融对科技体制创新的支撑研究
③我省西部地区承接产业梯次转移对策研究
④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⑤山东技术创新能力与苏浙粤比较研究
⑥山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⑦山东省创新型企业聚集高端人才对策研究
⑧山东省多元化社会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⑨山东城镇化进程中产业支撑研究
(2)投标要求
①投标题目必须与发布的招标题目相一致,具体研究内容可自行拟定。
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课题组研究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须占一半以上。
③至少与一家省直职能部门联合投标。
④鼓励多单位联合投标。联合投标的单位必须明确第一投标单位,并与其他联合投标单位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3)其他事项
①有效投标人(投标单位)不足2家的项目按流标处理。
②每个重大项目只择优选择一个中标人(承担人)。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分两批拨付,当年度拨款6万元,第二年度拨款数额根据中期检查情况或课题完成程度来确定。
③申报重大项目须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
2、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2项。申请人在指定的领域自行设计选题和研究内容。选题要以决策应用为导向,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申报题目不得与本年度软科学重大项目重复。
一般项目选题领域:
A.“转方式、调结构”等全局性、战略性问题;
C.依靠科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民生保障改善;
D.科技改革与创新;
E.依托高校自身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F.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前瞻性)研究及企业发展战略;
G.软科学研究与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H.金融专题(金融改革与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I.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相关重大问题;
(2)申报要求
①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不具有上述条件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同一研究领域的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②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读研究生(脱产)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职攻读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报。
③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研究时间,课题选题科学,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
(3)金融研究专题项目
①金融研究专题是由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与山东省金融学会合作设立。该专题项目列为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的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山东省金融学会另行拨付(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2万元)。本年度金融研究专题项目列10项左右(其中山东省金融学会5项)。
②金融研究专题申报主题为:创新金融服务,驱动山东经济社会发展。
③申报金融研究专题项目须在申请书“研究领域”中选择“H.金融专题(金融改革与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或者同意列为自筹经费项目的,必须在申请书的“项目自筹资金或有关部门配套资金情况说明”中进行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请或转为自筹经费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补助。
3、后补助项目
(1)后补助项目是根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应用绩效评审及后补助办法》的有关规定而设立的,是对取得显著应用绩效的项目给予后续资助或立项支持,以促进软科学研究人员与应用部门的合作,使软科学研究成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应用价值,我校限报1项。
(2)申报后补助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在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中立项;
②2010年至2012年期间已按照规定结题且验收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或者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
③经一年以上应用,取得显著绩效;
(3)申报后补助项目须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应用绩效评审及后补助申请书》,同时,须提交应用证明、结题或鉴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按序装订)。
(4)后补助项目分一、二、三等,按照相应等次分别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被评为一等的项目须提交与研究成果相关的案例报告,具体格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项项目申报。
2、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14年6月30日。
3、申报项目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4、符合《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应用绩效评审及后补助办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5、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7、不受理以下项目申报:
(1)承担在研(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未完成鉴定或结题)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以及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的课题组长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人员的申报项目;
(3)已列入国家和山东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或基金资助的申报项目。
四、组织方式
1、申报程序: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初评推荐,我校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泰安市科技局。
2、后补助项目实行书面申报方式,其他类别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网上申报成功不再修改后下载、打印申请书(带项目编号)。操作规程请认真阅读网上项目申报使用手册。后补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其他类别项目申请书请到“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
五、受理时间
应泰安市科技局项目初评时间要求,我校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4月28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科技局初评通过的项目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5日16:00时。
书面材料一律为A4幅面,左侧装订。包括:
①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
②一般项目申请书2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4份;
③后补助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和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2份,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六、其他事项
1、网上申报内容应与书面材料相一致。除保密项目和后补助项目外,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请下载和使用2013年度项目申请书,以往项目申请书不再使用。
联 系 人:贺玮
联系电话:6715519
办公地点:办公楼5012
E-Mail:tsxykyc2007@163.com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联系人:曲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