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3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2013年市科技发展计划分为专项计划、一般计划、引导计划三类,专项计划根据《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计划指南》申报,一般计划、引导计划根据《泰安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申报。
二、申报要求
1、专项计划、引导计划项目不限数额申报。一般计划项目我校限额为6项;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主持人有在研项目的,不能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再行申报。
2、各院部应根据申报指南与申报须知的要求,合理组织指导项目申报,严格把关推荐,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3、有未按时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将予以科技信誉减分。
三、申报步骤
1、主持人登录或注册
已在泰安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注册的老师可直接登录该系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还未在该系统注册的老师请将身份证号发至邮箱tsxykyc2007@163.com,由科研处进行申请人注册,请申请者在三个工作日后尝试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2、填写项目申报书
项目主持人以身份证号登陆管理系统,进入项目上报,填写学科分类信息,下载项目申报模板,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一GPJ格式导入相关图表栏,(单张图表不超过200K),录入查新号,完成后提交申报单位审核。
3、申报项目查新
专项计划和引导计划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可以进行项目的查新检索;一般计划项目由于有名额限制,可在我校初评通过后查新。申报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必须具有省级以上检索查新资格单位出具的项目检索查新报告(专项计划中平台、园区建设类项目除外)。
四、受理时限
一般计划申请书于2013年4月9日报送一式一份,由科研处组织初评,通过的项目进行查新,并于4月17日前完成网上在线填报。
引导计划和专项计划于4月17日前完成网上在线填报。
各类计划项目纸质申报书于4月19日报送到科研处计划科。其中一般计划和引导计划各提交申报书一式一份;专项计划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和附件材料(此三者装订在一起)。
以上所有材料逾期均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贺玮
联系电话:671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