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2012年度校外各级项目立项结果均已公布,为更好地发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对符合我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启动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科研启动经费将予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引进的人才(含我校定向培养返校的博士),该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科研基本条件以及为争取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科研项目作前期研究。
二、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的启动条件是获得校外纵向或横向项目,其中获得横向项目须有与资助单位(或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和到账资助经费。
三、符合科研启动基金启动条件的引进人才,需填写《泰山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以项目立项的形式启动基金,该项目应是与引进人才获得的校外纵向或横向项目有别的另一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基金启动后,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中拟定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完成后报送《结题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
五、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的经费开支使用应符合《泰山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泰政院发【2012】33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书》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之“泰山学院科研计划项目”栏目中查阅下载。
有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贺玮;联系电话:671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