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门:
教育部高校2012年度科技与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切实做好统计年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科研处根据统计工作需要,编制了一系列统计表格,请认真组织填报。现就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高校高校科技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教育部等部门批准的一项统计任务,统计数据是各级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各高校科研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漏报、错报或拒报。同时,统计结果也是我校职称评审、科研项目检查、科研经费拨付、科研成果评奖、高层次科研奖励、科研工作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或不按时报送的,学校将一概不予承认,一切后果自负。请各院、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确地进行填报。
二、统计时限:本次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三、统计范围:本次统计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方面的相关信息,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或全部表格填写。具体统计表如下:
(一)、科研项目情况表
1、科研项目情况表(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新立项、在研和本年度结项的课题都要填写)
2、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凡未按期完成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均需填此表)
(二)、学术交流情况表
1、举办学术会议情况表
2、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表
3、受聘讲学情况表
4、社科考察情况表
5、进修学习情况表
6、合作研究情况表
(三)、科研人员情况表,只需今年新增人员填写。
(四)、科研成果情况表(按学科和成果类别分别统计,凡未署名泰山学院的成果不予统计),各院(系、部)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具体统计表如下:
1、(人文社会科学)论文、著作、教材等统计汇总表
2、(自然科学)著作、教材等统计汇总表
3、(自然科学)论文统计汇总一览表
4、被SCI、EI、ISTP等收录论文统计汇总表
5、专利技术成果等统计汇总表
四、填报要求
(一)、以上统计表中“科研项目”相关表格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相关表格由各院、部统计汇总。
(二)、所有表格均需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并在表头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四)、统计表样表和《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8)请在科研处网站首页“科技统计”栏查看或下载。
(五)、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