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单位限额申报
本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的限额主要根据近三年本单位的立项及结题情况制定,我校申报限额为5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质:
(1)申报人须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全职工作人员。
(2)已获博士学位不超过4年,且至2013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资助强度7万元左右,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4)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5)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6)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开展课题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予以充分保证,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2、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发展计划等项目主持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
(4)已列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2、各二级学院于2012年12月17日上午11:00时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科研处组织校内初评,初评通过的项目进行项目查新,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4、通过初评的项目申报人在2013年1月2日前进行网上提交。
联系人:贺玮;联系电话:671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