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二)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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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二)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2025年省人文社科课题一般项目已通过资助结项之外的申请结项项目。
二、结项数量
本批次拟设立100项非资助项目。
三、申报工作
1.已通过2025年度一般项目非资助项目结项(一)申请的无需再次申请。
2.各单位须对照省人文社科课题管理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压实主体审核责任。对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依规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3.本次评审坚持分学科、分类型差异化评审,按照成果学科属性与研究特点分类组织实施。评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我省人文社科特色优势,重点支持黄河文化传承创新,鼓励开展黄河文化系统阐释、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文旅资源智能化开发等研究;对标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求,综合运用民族学、历史学、法学等多学科视角,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脉络与理论体系研究;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部署,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提质、新时代文明实践落地等方向,择优扶持契合区域发展实际、回应时代需求的高质量社科成果。
4. 如需补充结项成果,请联系科研处,统一汇总后,致电技术咨询电话办理,个人无需进行操作。
5. 截止时间为9月6日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