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泰安市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填写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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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泰安市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下达给你们。为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签订项目任务书。
请各单位组织立项项目(附件1)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的技术内容和指标,填写任务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四份)。由学院于5月19日11:00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A511,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期限统一自2025年12月起,不得少于1年。
2.实施期限(结束日期)、项目成员、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要与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3.为确保任务书顺利签订,避免重复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提交的申请书填写,不得降低、修改指标。
4.注意任务书中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字,并根据人员数量增减表格至合适数量。
5.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双
电话:6715519
邮箱:chens2024@tsu.edu.cn
地址:办公楼A511室
附件:
1.泰山学院2025年度泰安市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立项项目.xlsx
2.2025年泰安市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任务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