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25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1.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该符合学术规范,一般由问题的提出、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正文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不超过30%。
2.领导批示:呈报内容一般由现实现状、存在问题、外地可借鉴经验做法、对策建议等,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以社科成果要报形式报市级以上领导或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并获得肯定性批示,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
3.论文、专著:论文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著作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所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须注明“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
二、需提报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相关材料报科研处。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需提供: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6份,查重报告2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
2.以领导批示、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结项的,需提供:批示、论文发表刊物、专著原件(审核后退回),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一式6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含电子版)由各学院汇总后,于3月7日12点前报送至科研处。
三、组织实施
(一)重大、重点课题
重大、重点课题由市社科联统筹安排,进行结项鉴定。
(二)一般课题
自行组织结项鉴定(各学院优秀比例不超过40%)。
四、有关说明
1.未参加鉴定评审且申请延期的2024年度社科课题一并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
2.如2025年度社科课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须于2月9日12点前,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对未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且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放弃。凡2025年度社科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6年度社科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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