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立项填写任务书的通知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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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下达给你们。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签订项目任务书
请各单位组织立项项目(见附件1)负责人按照申报领域及时填写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3、4,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农业领域及社会发展领域须于2025年8月21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A509;工业领域及软科学领域须于2025年9月1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A511,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注意事项
1.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工业领域项目实施期限自2024年12月起,不得少于1年。软科学领域项目实施期限须与申请书一致。
2.若无自筹经费,任务书中“经费预算表”或“自筹资金预算表”保持空白即可。
3.为确保任务书顺利签订,避免重复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提交的申请书填写,不得降低、修改指标。
4.注意任务书中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5.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软科学领域任务书中“七、任务书签订各方”保持空白即可。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双 王群
电话: 6715519 6712028
电子邮箱:chens2024@tsu.edu.cn
地址:办公楼A511、A509室
附件:
附件1.泰山学院2024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泰安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任务书.docx
附件3.泰安市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任务书.docx
附件4.泰安市软科学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