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届齐鲁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电〔2025〕33号)有关规定,山东省科协负责在“优秀科技工作者”范围内推荐人选参评,现就做好第三届齐鲁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注重实绩和社会公认,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评价导向,激励引导广大人才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二、评选表彰数量
第三届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不超过2人,提名奖不超过10人。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在山东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7月),密切服务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强省建设需求,积极投身改革创新生动实践,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
参评人选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突出,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前沿,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积极推动新时代山东人才事业发展,为我省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科学发现、重大理论突破或创造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二)在工程技术领域和产业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引领我省工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中有重大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奖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的,符合条件可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人选相关贡献已获得与齐鲁杰出人才奖同等层次奖项表彰奖励的,原则上不再授予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
四、推荐程序
(一)人选酝酿。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省属企事业科协对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成就及实际贡献和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价,酝酿产生推荐候选人,每个单位名额不超过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无需推荐。山东省科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不占用各单位推荐名额。
对拟推荐候选人需提供3名以上同领域知名专家评价意见作为《齐鲁杰出人才奖推荐书》(附件2)附件。
(二)推荐把关。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省属企事业科协对拟推荐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形成鉴定意见。
(三)研究上报。根据推荐候选人情况,山东省科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产生4名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并在人选所在单位等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校内申报要求
1.校内申报各单位限报1名;根据通知要求,泰山学院科协向主管部门最终择优推荐1名。
2.各单位填报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报告(均纸质版签字盖章1份)、《齐鲁杰出人才奖推荐书》(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3份),于7月16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科研处A512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均同步发送至邮箱wangqun@tsu.edu.cn。
3.推荐报告应说明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实绩贡献、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鉴定意见。推荐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4.《齐鲁杰出人才奖推荐书》(附件2)中的“七、主要附件”只提供3名以上同领域知名专家评价意见的纸质版,附件目录中所列的其他证明材料只提供PDF电子版。
六、校内申报联系人
联系人:王群
电话:6712028
电子邮箱:wangqun@ts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