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机构编制科研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保障我省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鲁编办发【2020】10号),现就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以来,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形成的著作(含译著)、论文、科研课题(项目)、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评选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从政治引领性、实践创新性、问题导向性、成果规范性等四个维度进行考察评选。
(一)政治引领性。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确保政治立场与理论创新有机统一、有机融合。
(二)实践创新性。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优编强基”改革、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重点任务,突出研究成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问题导向性。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贴人民群众期盼关切、紧贴改革管理实际,立足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点难点,经得起实践检验,对完善政策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四)成果规范性。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数据详实,逻辑严谨,著作类成果应体现系统性研究,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字数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材料清单如下:
(一)著作须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PDF版本,下同)及著作原件1本(邮寄,一般不退回)。
(二)论文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的 Word 版及扫描件(从中国知网等数据库下载的PDF版本)。
(三)科研课题(项目)须提交研究报告 Word 版及立项结项(鉴定)证书扫描件。
(四)调研报告须提交报告全文 Word 版。
(五)申报成果须认真填写《山东省机构编制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组织单位对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并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
(六)成果文档归集于同一文件夹并以阿拉伯数字编号其中《科研成果汇总表》列为1号文档。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市成果(x年x月x日)。请将文件夹压缩为RAR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政治标准要求的成果;
2.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3.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
4.在保密期内的成果;
5.知识产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6.在增刊上发表的文章。
(八)申报者须严格遵守学术纪律,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通报批评,主办及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评选组织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由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组建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以省委编办文件通报并在山东机构编制网等公布。
各部门成果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发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刘凌云
联系电话:0538-6715610
邮箱:18213521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