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 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动会计科研与实践结合,提升会计人员科研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财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泰安市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应用价值,聚焦我市当前会计领域应用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形成高质量成果,为会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研究方向
根据会计工作要点,主办单位拟定了会计科研课题研究主题方向,请在课题申报中参考使用,结合工作实际和专长,在选定课题方向后可自主拟定题目。
(一)会计管理。围绕构建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和财会监督体系,研究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注册会计师和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完善单位会计管理,严肃财会纪律,维护财会秩序,坚持不做假账,使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课题设计。
(二)财务会计。围绕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企业会计等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农村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建设,财务会计实践中创新提升的经验做法进行课题设计。
(三)管理会计。围绕落实《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政部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提炼管理会计案例,推动单位建立与应用环境和自身特征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促进单位财会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等进行课题设计。
(四)内部控制建设。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及评价体系建设等进行课题设计。
(五)会计信息化。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背景下会计管理及应用模式创新开展研究,包括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研究、数据资源会计标准研究、数据标准化应用研究等。
(六)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新时代会计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和转型开展研究。包括人才能力框架、培养模式与方法、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人才发展与职业规划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结题成果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要求符合学术规范。研究报告一般由问题的提出、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正文总字数不少于 1.5万字,查重率要求不超过 30%。
(二)各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鼓励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立项课题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我校限额申报2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三)每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是 1人 ,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5人。课题负责人须实际参与研究和管理,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课题立项后,不得随意更改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变更课题题目及研究内容。
(五)课题承担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委托撰写课题,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查实后将撤销课题立项,3年内不受理课题承担单位的课题申报。
四、提交材料
(一)立项申请。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活页》(附件2)各6份;由各申报单位汇总填写《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并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 (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二)结项材料。立项后的课题研究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其中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附件4)、研究报告各6份,查重报告2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马建菊,电话:6715610
邮 箱:120103585@qq.com
地 址:办公楼A512
附件:
1.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活页
3.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4.泰安市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
科研处(合作发展处、产教融合服务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