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24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项目结题】关于做好2024年度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1.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该符合学术规范,一般由问题的提出、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正文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不超过30%。
2.领导批示:应为市级以上领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呈报内容须与课题紧密相关。
3.论文、专著:需为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正式报刊发表、正式出版社出版,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其中2、3两项需注明“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
1、重大和重点课题课题
由课题申报单位统一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并负责汇总相关书面材料,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需提供: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6份,《结项申请汇总表》、查重报告2份。
(2)以领导批示、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结项的,需提供批示、论文发表刊物、专著(审核后退回),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一式6份,《结项申请汇总表》2份。
以上材料均签字盖章,连同电子版,请各单位负责将相关材料于2月23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学校统一安排结项鉴定会议。
2、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结项鉴定,(优秀比例不超过40%)并将鉴定后的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2份、成果要报2份、查重报告2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4份、《结项申请汇总表》2份、鉴定会议情况说明2份。特别注意的是,《结项鉴定申请书》需填写单位意见并盖章(泰山学院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填写“课题鉴定专家意见”及专家签字。市社科联将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课题质量。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将鉴定后的完整材料(含电子版)于2月23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
3、延期课题
未参加鉴定评审且已申请延期的2023年度社科课题一并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
如2024年度社科课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需经申报单位同意,并于2月23日前将电子版书面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书面申请材料于2月23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
三、有关要求
1.各课题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课题结项鉴定工作。
2.对未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且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放弃。凡 2024 年度社科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 2025 年度社科课题。
3.本通知及相关表格、成果要报格式要求等,请登录市社科联网站www.TASKL.gov.cn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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