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项】关于做好2024年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课题 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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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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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各有关部门、课题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的管理办法及结项工作程序,我校将组织开展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系统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形式
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每个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
三、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需要办理延期的项目,务必在研期间在系统中办理,过期后系统将自动锁死,无法办理延期);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可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www.sdwhkj.cn下载。
6. 2020年(含2020)之前立项的项目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结项,2021年(含2021)之后在申报系统中立项的项目需在系统中提交材料进行结项。
7.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2份(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A512房间,汇总表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20103585@qq.com。
8.系统办理结项的课题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盖章后,再上传系统。(系统结项上传材料可参考附件)
联系人:马建菊
联系电话:67156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