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申报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3年12月15日 浏览量: 1480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促进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计划,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组织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选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和跨领域研究,不支持教学改革研究(如:高等院校的《XX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XX类专业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和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申请人为1988126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4.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选题要求

1.拟定的题目可与《选题指南》中的题目保持不变,也可作微调。

2.根据研究旨趣和基础也可自拟题目。

3.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校限报15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五、课题经费资助

(一)重点课题2万元。

(二)一般课题1万元。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3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5年。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申报事项及要求

1.申报时间:2024115日(周一)1100

2.纸质版材料:申请评审书及匿名活页各1份,由各单位统一盖章提交的汇总表1份。

电子版:发至邮箱tsubxy@163.com



联系人:万 萍  张利华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12房间



附件: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pdf

    申请评审书.doc

    匿名活页.doc

    课题选题指南.docx

    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