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拟举办学术会议的通知
2023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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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校科研工作安排,根据《泰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6〕34号),主办或承办全国性和地方性学术会议实行年度计划预报制度。各部门、单位如需2023年度举办学术会议,请填写附件1-3。根据学校统筹安排,精简会议经费资助额度,原则上以自筹经费为主。
请有意申报单位务必于2023年2月8日(正月十八)上午11:00前将所填写表格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ping@t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