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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申报】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15日 浏览量: 303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76)要求,现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准备好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材料上传使用学校统一账号,推荐成果经学校会议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处统一组织上传申报工作。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

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2023127日前,各学院学组织完成初审,并对所有申报成果填写总的审核意见,格式见附件《第九届教育部优秀成果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学术委员会(公章)或所在学院(代章)。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需为PDF格式,电子材料请务必清晰规整,以方便上传申报系统及后期评审)、《申报一览表》。

纸质版材料:《第九届教育部优秀成果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电子版申报材料各单位审核注意事项,1.《申报评审表》请在启用WORD宏功能的前提下,检查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文件,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2.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且在文件名中注明顺序。3.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申报评审表中填写顺序(1)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2)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3)成果获奖情况进行整理,并在材料前面附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二)学校初评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著作类三份原件,论文类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4.《申报一览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

5.《第九届教育部优秀成果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纸质一份。

(三)上报教育部纸质版材料装订及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1份为学校存档备案使用。)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注: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申报评审表中填写顺序(1)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2)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3)成果获奖情况进行整理装订,并在证明材料前面附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目录清单。

4.《申报一览表》一份,《第九届教育部优秀成果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一份。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教育部一律不再退还。

五、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安排。

1.2023116-2023128日,个人填报评审表,准备学校初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完成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

2.202326-210日,科研处组织入选成果上传系统。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学校初评材料最晚报送时间为2023128日上午11点前。纸质材料报至科研处A507室,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308293885@qq.com

联系人:石志帅   联系电话:6715610

 

附件: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pdf.pdf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pdf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doc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x.xlsx

5.第九届教育部优秀成果奖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