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24日
浏览量:
232
次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部门:
2022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现开始接受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2022年12月10日前通过验收的档案科技成果,择优推荐。每项推荐成果须提供《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简表》及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项目立项证明、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 4 份,《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须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由推荐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统一寄送至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公务邮箱。同一推荐单位的所有成果材料应同时报送。
《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简表》电子版可在山东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 系 人:石志帅0538-6715610
电子邮箱:3082938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