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地方高水平应用团队评审结果的再次公示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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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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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各学院:
因部分团队放弃培育,根据分数排名,靠后的团队替补,本次共替补C类团队3项,现将替补团队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前期已公示团队不再重复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成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必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6711397 受理地址:行政楼A512
附件: 替补团队公示信息表.xlsx
科研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