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服务地方高水平应用团队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切实推动校城融合发展,助力泰安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响应泰安市《关于推动校城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泰办发[2022]28号),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泰安市发展战略组建高水平服务团队,努力承担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现面向全校征集培育一批紧密对接泰安市发展战略,创新能力强、富有开放协作精神、良好社会服务能力的高水平应用团队。
一、团队类别
本次团队属校级团队,培育要求申报团队应立足我校优势,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能够对产业、行业技术进步产生较大影响,能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其中,理工类团队应拥有较强创新性、实用性的发明专利并能够进行成果转化;人文社科类团队应主持承担过各级各类咨政报告、智库报告、咨询报告的撰写工作。
培育后,团队年度到账经费不低于50万元。按照年度到账经费及社会影响力确定A、B、C三类服务团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团队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团队研究目标、研究方案,具有较好的项目应用前景。通过团队项目的实施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良好推动作用。
2.团队项目转化的科技成果权属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成果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市场前景较好,具有良好的转化基础。
3.申报团队应立足我校优势,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优先支持服务我校学位点建设、服务我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以及13条重点产业链方向的服务团队。
4.团队合作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鼓励团队积极与我市13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展开合作。
三、培育方式及经费来源
1.此次团队培育申请泰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资助团队及经费的使用、结题验收等过程性管理除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外,还需向学校发展基金会汇报,接受基金会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2.对入选团队进行经费支持,鼓励教职工积极联系企业,进行成果宣传、洽谈交流和科技服务。A类团队给予培育经费10万元。B类团队给予培育经费8万元。C类团队给予培育经费5万元。承担重特大项目的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提高培育经费。
3.培育经费的拨付与使用参照《泰山学院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专项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泰院政发〔2019〕38号)执行。
4.培育经费分两次拨付给团队:获批培育团队首次拨付给团队负责人培育经费的60%。对本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团队,学校本年度拨付剩余40%。校企合作进展缓慢,本年度未能完成到账经费任务的团队,停发培育经费,终止该团队资助,基金会保留追回剩余资金的权利。
5.培育周期两年(2022年—2023年),不得延期,达到团队任务要求可以提前验收。
四、申报流程
申报人填写《泰山学院服务地方高水平应用团队申报书》(见附件),由所在二级单位于2022年10月24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2636462022@qq.com。科研处将申报项目汇总后,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高老师 校内电话:6711397
科研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