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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申报】关于开展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金桥奖的通知

2022年05月07日 浏览量: 706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有关科技工作部署,调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和科技人员从事技术市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繁荣我省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照《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科技金桥奖表彰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一),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奖励工作(以下简称金桥奖),该奖项已经省科技厅备案。

4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希望各有关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1、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主要面向各市科技局、协会会员、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凡符合《奖励办法》规定,且在2022年度技术市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经市科技局推荐均可申报;今年新加入的协会会员可直接申报,不需要各市科技局推荐。今年金桥奖将重点奖励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技术市场建设和管理以及开展乡村振兴提升工程等工作的单位、个人和项目。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准确,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具有《奖励办法》第十一条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推荐单位、申报程序及时间

1、推荐单位

今年新加入的会员单位、省直单位直接申报,详见网站申报相关端口。各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集体、个人和项目。

今年省科技金桥奖将继续评选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优秀的推荐单位进行表彰,并作为全年技术市场工作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2、申报及推荐程序

本届金桥奖一律采取网上申报评审。申报单位通过金桥奖申报系统(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sdtma.org.cn点金桥奖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应首先注册,仔细阅读申报说明,对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各市科技局为推荐单位,评审网址:http://ps.sdtma.org.cn/admin/user/login,各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本辖区内申报工作,在线审核完成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填写推荐意见后,打印汇总表并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起报送报本届科技金桥奖评审委员会;会员单位按照程序申报完毕后,直接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到本届科技金桥奖评审委员会。

3、申报截止日期:2022531

推荐名额及奖励

1、各市审核推荐名额不限。单位可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三个奖项中的两项,个人可申报先进个人或优秀项目中的一项。

2、奖项总数不超过《奖励办法》规定数目,由山东省技术市场协会科技金桥奖奖励委员会评审确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本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志帅6715610

联系地址:办公楼A507

电子邮箱:3082938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