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35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20日
浏览量:
674
次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泰安市第三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已公布,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泰办发〔2017〕70号)及相关财税规定,就奖金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获奖者为单位集体的,请提供单位对公账户;为独立作者的,请提供作者的泰安银行账户信息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下同);有两名作者的,请提供第一作者的泰安银行账户信息及两名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有三名作者及以上的,请提供第一作者的泰安银行账户信息,以及至少三名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金将由市社科联负责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并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将税后金额拨付至获奖者银行账户。
3、请各单位根据获奖名单,做好统计获奖人员银行账户统计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电子版),集中报送相关材料。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1月22日10点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科研处A507办公室。
联 系 人:石志帅 联系电话:6715610
电子邮箱:308293885@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