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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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3日 浏览量: 2665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审核,我校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专利经过审核符合快速预审条件,目前已完成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主体备案。

通过预审备案后,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相关发明专利快速预审最快3个月就可以完成授权。老师们可选择具有快速预审资格的代理事务所走快速预审通道,具体所需材料请参看专利预审业务介绍(附件1)或咨询代理事务所。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趋严,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增多,我校截至目前已有十多项专利撤回申请,对于涉及非正常申请等问题的单位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将撤销主体备案资格。为使专利不被撤销驳回,不浪费专利申请费,不浪费技术创新成果(技术一旦公开被取消,便无法再次申请专利),同时为保护学校快速预审备案资格,请大家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规定,谨慎选择代理机构,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专利。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规定,完成备案的申请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取消备案资格:(1)提交虚假材料的;(2)提交专利预审材料质量不高、经过修改仍达不到预期要求,且半年内,此类预审材料占其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的50%以上的;(3)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知发保字〔20211号)有关规定的;(4)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多次违反申请须知及承诺书要求导致专利快速审查无法顺利进行的。(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附件:1.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业务介绍.pdf

2.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IPC小类清单(34项).xlsx

3.国知发保字[2021]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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