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批泰安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体系建设,实施社会科学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和我市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管理的相关要求,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共同组织开展第八批泰安市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行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弘扬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推荐范围
1.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科普及宣传的公共场所,如党性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研学教育基地、文体小广场、城镇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
2.各种文化活动场馆,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等。
3.其他适宜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场所和单位。
三、推荐条件
1.设施完备。具备适宜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场地,并配备社科普及内容的宣传栏、橱窗、展板及影视屏等设施。
2.管理规范。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基地管理工作,有完善的管理措施、规章制度。
3.利用率高。适宜开展经常性的社科普及活动,群众参与性强,发挥作用好。能够积极参加所在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参加志愿服务人数占单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相关要求
1.我校限额:推荐1个,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2.请拟申请单位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推荐表》,于4月21日(周三)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ping@tsu.edu.cn。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