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安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市“科创中国”试点市建设,培养人才,繁荣学术,鼓励创新,提升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根据泰安市人才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2021年在全市开展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评选的论文范围是: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在县、市两级学会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学术论文或被推荐到省、全国学术会议交流或市级以上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的论文、专著、考察报告(非会员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学术价值的自然学科的学术论文也可参评)。
二、申报专著须是专门学术问题的著作,不包括科普读物和各类文摘及汇编。论文发表刊物原件需送至市科协学会部进行审核后退回。
三、凡参评论文,上报论文原件或发表刊物;按规定填写《泰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论文摘要(500字以内),纸制电子版各一份,必须用word报电子版;每篇论文作者不得超过5名。
四、本次申报分线上线下申报,线下报送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线上报送基本情况及验证材料,可通过市科协网站(htt://tskpw.gov.cn/)“市科协信息化项目平台”,自行注册进行申报。也可直接登录申报系统地址(http://211.159.187.208:9007)进行申报。
五、上报科研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
六、市科协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报送论文进行评审。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依据评选办法,对论文的学术性、创造性、科学性、可行性写出具体分数、评语,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七、凡是入选的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均颁发《泰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证书按论文上报时的署名顺序填写作者。证书可作为参加泰安市青年科技奖、泰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重要条件及个人学术水平的依据。
八、申报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如果获奖,学校不给予奖励,按照文件要求,只作为参加评选泰安市青年科技奖、泰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的重要条件及个人学术水平的依据,不在学校奖励范围。
联 系 人:石志帅
电 话:6715610
电子邮箱:308293885@qq.com
附件:1.泰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