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申报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1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2021年03月06日 浏览量: 1412 来源: 科研处 作者: 发布: 科研处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积极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跟进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深化党史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力求对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着力推出一批实际管用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四类,研究时限为一年。对立项重大课题和部分重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后期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专项课题单独立项,均为自筹资金或由委托方给予资助。

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和推荐。市社科联集中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立项。本着控制总量、注重质量的原则,综合考虑往年分配名额数量和课题完成质量情况,确定各有关单位课题申报数量,分配给我校名额为30,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三、相关要求

1、参考选题所列条目,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择相关题目或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鼓励各社科类社团和驻泰高校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立项课题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专项课题为联合研究项目,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专题研究,由市社科联与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立项、结项。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重大、重点课题组负责人,须实际参与研究,否则,一经发现,降为一般课题。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2020年度课题未通过鉴定结项的,其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纸质版材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泰安市社会科学立项申请活页》一式2份;由单位汇总填写《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并加盖公章,一同报送至科研处;配套电子版发至邮箱 wanping@tsu.edu.cn

5申报日期为322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 萍

电  话:6715519

地  点:办公楼A506


附件:

附件1.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课题立项申请活页.doc

附件3.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doc

选题指南.doc